MiFID II - 對於投資者來說,其影響及存在的機會是什麼?


MiFID II旨在為各種金融市場的投資者帶來更大的透明度和保護。對所有類型的投資者,從零售到專業的,都引入了增強的保護,並擴大了涵蓋的金融工具範圍。

歐洲以外的影響

直接受影響的市場包括法國、希臘、馬爾他和英國。儘管MiFID II是歐元區的法律,但其新規則具有遠大的全球影響。該法規適用於整個歐盟,並且對於不是歐盟一部分的歐洲經濟區(EEA)國家也有關。這意味著在EEA內進行金融工具投資活動或服務的任何公司都將受到新規則的約束。

該法規也間接影響了歐洲以外的地區,如亞太地區。MiFID II並不直接適用於非EEA公司,但主要在員工參與起源於EEA的MiFID II產品和服務,如債務和權益保險时,其規定才具有相關性。

MiFID II通常并无领土外效力,但有以下兩個情況需要注意:

  1. 如果一個非EEA實體在EEA內進行MiFID投資服務,對於MiFID產品而言,該法規將適用。
  2. 特定規定有明確的领土外影響,例如,交易報告要求適用於所有EEA實體的分支機構。

主要有四個影響領域:

  1. 研究  - 在MiFID II下,獲取免費研究被視為誘使行為,因此被禁止。

  2. 報告 - 現在的交易報告必須包括額外的交易細節,包括成本元素。所有定期報告必須至少每季度發行一次。如果有在一個自由投資組合,外匯操作,或跨期外匯交易中出現10%的資產減少,投資者將會收到通知。

  3. 最佳執行 - 現在,投資者將能夠看到他們們收到的執行質量和所使用的交易場所。

  4. 生產和發行 - 必須為投資者指定目標市場屬性。也必須分析產品的目標市場以防止對不適合的投資者進行銷售。

1. 解偶研究

MiFID II对投资组合经理和独立投资顾问引入了更多的限制。他们只能在以下两种情况下获得研究和销售服务:

  • 直接用他們自己的資金支付,或者
  • 通过一個客戶出資的研究支付賬戶 (RPA)。

這避免了可能的利益衝突。一些銀行分析師對這些改變感到擔憂,擔心失去工作,而在較小或獨立公司的分析師認為這是一個公平報酬的機會。

2. 報告

MiFID II會引入与持有和自由投资组合管理相關的季度报告。新的要求规定,持有杠杆金融工具(LFI)或其他或有负债交易(CLT)的公司必须在工具的初值贬低10%,然后是10%的倍数时,向投资者报告。

现在必须报告更广泛的财务交易。双方(投资公司)都必须向监管机构报告交易数据,这包括投资者的详细信息。

3. 最佳執行

最佳執行指的是公司有法规責任采取所有必要的步骤,以考虑價格、成本、速度及執行和結算的可能性等因素,為客戶獲得最佳可能的結果。

4. 生產和發行

在進行投資活动或提供投资服务时,需要对投资者进行分类。这个分类会影响公司的法规义务。

MiFID II還引入了對生產商和分銷商的要求,需要為他們創建或分銷的產品確定一個目標市場。這項分析還必須考慮任何負面的目標市場,即不應將產品銷給何種客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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